党政办公室
我校召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4-03-18   浏览次数:1

  3月18日上午,我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行政楼八楼会议室召开。校领导曾祥辉、刘健、王政、林群、江芳俊、陈晓明、赖锦隆,校长助理俞白桦、王宗篪出席,全校处级干部、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纪检委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各单位综治联络员以及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校长刘健主持会议。 

  会上,校党委书记曾祥辉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校党委、行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积累了新经验。

  就如何做好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曾书记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把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领会“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要求,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整体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带头遵守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带头“马上就办”,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学校《实施办法》的行为,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并适时通报、公开曝光,倒逼整改,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三要切实形成合力。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好职责,形成合力,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落实加强教育和完善制度的责任,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要不断完善涉及“人财物”管理的相关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着力强化“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思想上“勤自警”、工作上“常自律”、生活上“多自重”。要牢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自重则威、知止有定”、 “不畏人知畏己知”等古训,严格自律、审慎用权、克己奉公。

  就如何做好2014年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曾书记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增强责任意识。作为第一责任人,机关各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教研部)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和每个岗位,切实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稳定。二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综治工作,坚决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形成学校安全工作联防、突出问题联治、平安校园共创的良好局面,确保校园的和谐稳定。三要严格考核。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抓好责任书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综治工作的考核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改进综治工作检查、考核、评比的方式方法,实行综治工作的“一票否决权”和“责任追究制”。

  会上,曾祥辉书记和刘健校长向各二级学院(教研部)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颁发了《2014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校党委副书记王政宣读了市“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校“综合治理工作”先行单位、校园管理综治工作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校领导还为获得市、校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奖。

  校纪委书记林群作了《三明学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报告》。报告从扎实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推进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着力开展矛盾纠纷和隐患的排查调处工作以及大力推进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六个方面回顾总结了2013年的工作情况,并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落实校园综合治理“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各项制度和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七个方面部署了2014年的工作任务。

  (校纪检监察审计处、保卫处/供稿   邓翼强/图   韩巍巍/编辑)

曾祥辉书记讲话

刘健校长主持会议

颁发责任书

表彰先进集体

表彰先进个人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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